湖北失独补贴新政策:农村和城市每人每月特扶金有不同
据了解,2023年湖北针对失独家庭颁布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对“失独”家庭实施“亲情关爱行动”,实现全覆盖,使辖区内所有“失独”家庭享受到社会关爱。对城镇“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340元,对农村“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发放特扶金170元,采用打卡的发放形式直接到人。
湖北失独补贴最新政策
按照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相关部门合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加大对于失独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各城市的补助政策和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武汉市
2、黄石市
湖北黄石市对于失独家庭做试管婴儿有是有相关补助政策的,一般独生子女家庭有残疾或死亡的,如需要做试管怀孕,女方高龄即超过35岁,可以在当地领取3万元的经济补助。但如果失独家庭做试管所花费的费用不超2万元,就只有3000元左右的补贴。
3、襄阳市
湖北省襄阳市规定,对于失独家庭优先安排保障住房湖北省对生活困难、住房困难的家庭给予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权,其中,在同样的申请条件下,对失独家庭老人给予优先照顾。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安排养老机构的权益,同时优先照顾失独家庭老人。
4、十堰市
湖北省十堰市将失独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5、荆州市
湖北省荆州市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以上就是湖北省失独家庭相关补助标准,自我国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来,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额度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各省份失独补助政策一览
失独群体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大多数年龄在50岁以上,由于难以再生育孩子而被称为失独者。根据2023年失独家庭补贴的最新消息,失独家庭的补助待遇在经济补贴标准方面有了提高,并且在住房、医疗、养老等一系列问题上,也有了失独政策新变化。但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其政策也会有差异,下面汇总整理了各省份的 失独补助政策,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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