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完善失独家庭补助政策,农村扶助标准将提高
据了解,2023年重庆针对失独家庭颁布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完善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辅助制度,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每月270元、340元。当然各城市的经济水平和政策是不同的,所以救助的费用也存在差异。
重庆失独家庭补助政策规定最新
按照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所以对这部分人群提供了一些特殊的补助,只要是符合补助条件的,每人每月是可以领取390元补助的,除了补助金之外,还有其他的政策帮助失独家庭渡过难关。各城市的补助政策和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万州区
2、涪陵区
涪陵区失独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重庆市相关部门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对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3、渝中区
渝中区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父母,按每人每年900元标准购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可享受15年的资助,对生病住院的失独家庭父母,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总额的1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
4、江北区
江北区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二档参保标准进行资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重庆渝中区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再生育补助金,由各县(市、区)在省级人口福利基金专户筹集的资金中支付。
重庆市作为首批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468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4080元。有需要的可以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再等待审核即可。
5、大渡口区
失独老人不愿意在重庆大渡口区居住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突发疾病时,能实现在备案地的联网医院刷重庆医保卡直接结算。同时,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再生育的失独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全年不超过30天的住院护理补助。
以上就是重庆省失独家庭相关补助标准,失独家庭补助发放时间是全国统一的,代理发放机构在8月31日前收到专项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具体到各地区有所不同,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所以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也不同。
各省份失独补助政策一览
失独群体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大多数年龄在50岁以上,由于难以再生育孩子而被称为失独者。根据2023年失独家庭补贴的最新消息,失独家庭的补助待遇在经济补贴标准方面有了提高,并且在住房、医疗、养老等一系列问题上,也有了失独政策新变化。但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其政策也会有差异,下面汇总整理了各省份的失独补助政策,可供参考:
四川 | 重庆 | 北京 | 上海 |
山东 | 安徽 | 河北 | 湖北 |
湖南 | 辽宁 | 吉林 | 广西 |
广东 | 福建 | 天津 | 黑龙江 |
河南 | 山西 | 浙江 | 江西 |
陕西 | 贵州 | 江苏 | 青海 |
宁夏 | 云南 | 新疆 |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