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超时三四年未领取生育津贴还能去相关部门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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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22 16:43:02
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三年后是不能领取的。依据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最佳答案

我国二胎政策开放后,许多人生育了二胎,很多职业妇女因为各种原因超时未领取生育津贴,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疑问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不能领?其实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期限是不能补领,过了三四年是否能够补领,建议当事人可以致电当地社保部门询问,可能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补领都有不一样的政策或规定。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不能领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需要女职工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而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

  • 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
  • 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 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无论是生育的几胎,女性职工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是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不能领了,至于有的地方可能政策不同,需要以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准。不过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女性职工,还是早日领取生育津贴,保障自身的权益。此外,各个地区生育津贴金额是不一样的,有的比较多,有的则只有几百的产检补贴,具体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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