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地区跟随二胎、三胎政策的放开,对计划生育条例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2021年,福建省正式经过新修订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令》,其中非常明确地规定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外,还能额外享受60-82天的产假,即产假为158-180天,详细天数依照用人单位的规则履行。

福建省产假为158-180天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新修改了相关生育条例,此次福建省的生育条例修改,其主要就是延长了产假和陪产假,即目前产假至少有158天,但即使是同一个省,福建各城市出台的三胎政策也略有不同,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福州市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女职工产假标准,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照顾假为15天。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泉州市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期98天,流产假期与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相适应,维护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漳州市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且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漳州市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还可享受每年的育儿假

南平市女职工享受158天-180天产假待遇需要满足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现在三孩合法化,根据条例,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作的待产宝妈三孩最低产假158天。至于是158天还是更多达到180天这则是需要根据企业的规定去执行。因此三孩合法化,在福建省工作的女职工三孩最低产假158天。

三明市明确表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三孩在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基础上,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且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产假天数是按照自然日计算的,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

除此之外,根据福建省规定,女职工能领多少生育津贴不仅和顺产、剖腹产有关,还和是否生育多胞胎有关,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只要是已登记结婚的夫妻都是按照158-180天的产假来执行,而158和180天主要是看女性员工是否有某些特殊原因,其中具体的天数是根据所在用人单位的规定实施,但是天数至少不低于158天。

女员工是在24岁以后有的第一个孩子将增加15天的产假、难产的产假多休15天、一孩但多胞胎增加产假35天。且有的单位对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只要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就应该得到认可。
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158产假与180产假的区别就是休假时长的区别

福建158产假与180产假的区别就是休假时长的区别,180天多出了22天难产假。福建省女职工除享受法定产假98天外,省份额外奖励60天产假,即158天;难产的增加22天,即180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一般来说女职工生育是会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产假的。随着现在三胎政策的放开,全国各个省份为了提高大家的生育积极性,在产假时间上做了一定的调整,具体放几天还是因地而异的,下面整理了各省份的三胎产假规定,供大家查阅。

北京四川山东上海
广东广西云南山西
浙江重庆内蒙古西藏
宁夏新疆河北江苏
青海安徽福建江西
湖北湖南陕西海南
黑龙江辽宁贵州天津
综上所述,大多数的省份产假时间都在3个月左右,如果生育了二胎或者三胎的话,假期还有一定的延长,有30天、60天的,与此同时男方还有15-20天的陪产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女性职工的生育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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