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产假新政策:生三胎可额外增加15天
自从国家出台了三胎政策以来,不少城市也发布了生育新规定,陕西计划生育也延长了女方的产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目的都设计为了积极鼓励生育三孩,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生三胎还可以额外增加产假15天。
陕西三胎产假的天数
陕西省女性生二胎的产假是158天,正常分娩三胎有173天产假,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增加十天产假。在延长产假和陪产假的同时,陕西省还推行了育儿假制度,但即使是同一个省,陕西各城市政府所出台的三胎政策也略有不同,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西安市
《2023年西安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着力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惠民手册》已重磅发布,其中提到,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可再增加产假10天,配偶可再增加护理假10天。
宝鸡市
宝鸡女职工按照陕西省规定,产假天数为158天,生育三孩再增加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咸阳市
《咸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享受陕西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天,再增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推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按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三孩父母,在享受陕西省规定育儿假的基础上,每年夫妻双方各再增加育儿假10天。
铜川市
铜川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渭南市
渭南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
陕西省还规定,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陕西产假是168天还是183天
陕西省女职工产假天数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说,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如果其生育一孩,最长可达183天,休假天数的不与产妇自身情况有关,一般情况下来说按照国家基础产假98天加上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来计算,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生育情况 | 产假天数 | 总计 |
顺产一孩 | 国家基础产假98天+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 | 158天 |
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顺产一孩 | 国家基础产假98天+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孕前检查产假10天 | 168天 |
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难产一孩 | 国家基础产假98天+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孕前检查产假10天+难产产假15天 | 183天 |
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顺产双胞胎 | 国家基础产假98天+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孕前检查产假10天+生育多一个婴儿15天产假 | 183天 |
参加了孕前检查的女职工难产双胞胎 | 国家基础产假98天+陕西省奖励产假60天+孕前检查产假10天+难产产假15天+生育多一个婴儿15天产假 | 198天 |
除此之外,陕西省女职工在生育三胎时还会增加相应天数的产假,但产假天数与各市区政策相关,有的增加10天,有的增加15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同时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各省份三胎产假时间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一般来说女职工生育是会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产假的。随着现在三胎政策的放开,全国各个省份为了提高大家的生育积极性,在产假时间上做了一定的调整,具体放几天还是因地而异的,下面整理了各省份的三胎产假规定,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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